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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

宜蘭縣頭城國小九十七學年度寒假生活公約

宜蘭縣頭城國小九十七學年度寒假生活公約

【1】避免前往網咖、夜店等複雜的場所。
【2】電影院、百貨公司賣場、KTV、室內團體活動等,從事該項活動時,首先應注重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的熟悉,才能確保活動安全。
【3】登山、戶外體育活動、戶外團體活動等,從事此活動時,應該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,才能出發。
【4】使用瓦斯熱水器及瓦斯爐煮食時,必須注意室內空氣流通,不可因天氣寒冷將門窗緊閉,導致瓦斯燃燒不完全,因而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;此外,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,以確保安全。
【5】我不隨便燃放鞭炮及玩火燭,在家注意用電安全。
【6】我不隨便與陌生人搭訕,確實注意自己安全。
【7】我不到危險的水域戲水,我會選擇到安全的游泳池去游泳,並且有大人陪同。
【8】我有事外出一定向父母及親人報告去處,並準時返家。
【9】我外出時會注意交通安全,在道路上騎車或走路注意前後左右車輛。
【10】我不會受人家的威脅、利誘而做出違法或不名譽的事。
【11】我不論是在校內或校外,都會遵守學校有關規定。
【12】我會按時做好寒假作業,完成老師交代的工作。
◎寒假生活公約請自行貼於寒假簿冊裡。
1月20日開始放寒假
2月11日開學日,請準時返校上學,學校開始供應營養午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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